除貪(015)
- 慧日集

- 1月22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已更新:1月23日
除貪
﹝015﹞
起一念微細貪
無明煩惱即刻現前
微細貪看不見
卻於凡夫心中相續不斷
致使果報的發露亦無窮無盡
在修行除貪的過程,當知此貪分三個層次
又依修行,得以相應其力能變化
粗相的貪
為凡夫意識能覺,意志能控制
細相的貪
由禪定觀察,且因定之深淺,影響除貪層次及多寡
至若微細貪
須要悟得自性本心,才能漸明確澈見、明確除滅
從始覺起,歷相似覺、分證覺,直到究竟覺
覺的階位不同,除滅之貪亦大有別
此誠非一介凡夫所可體會者
復次,一切貪都是果報的幻象
粗細者易見易除,微細則難滅
最要緊的
莫只一味編造許多冠冕堂皇的道理
來搪塞那被永遠污染的心源
修行人,努力參吧!
【解】
有三種貪,內貪、外貪、遍一切處貪。
內貪,是貪執五蘊身心為我,有欲求、想法、情緒、壽命等
;外貪,是以我為核心,去執取五塵境;遍一切處貪,則包
括過去、現在、未來的我、人、眾、壽種種的因緣、境界,
無不染著不捨。
由貪愛故迷惑,轉生無盡的煩惱,貪不得則起瞋恨爭鬥、對
立分別。所以,貪為修行大敵,若不除之,解脫即遙遙無期
。
【記】
遍一切的佛法,本與自心相應不失,無始以來即流行世間,
不增不減。不識者,以為佛法將滅;識者,應知本不生,今
亦不滅。何必多事?
時人常以護法緣故,動則將他人冠上﹝邪魔外道﹞的名號,
仔細分析,護法者無德無節,但有龐大寺產及社會地位而已
,為了維繫自己的既得利益,便不問青紅皂白,﹝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一付貪婪模樣,高居廟堂之上,可嘆!可嘆
!有鑑於此,聊記數語明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