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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是宗教嗎?

  • 作家相片: 法性寶林聖典圖書館
    法性寶林聖典圖書館
  • 1月15日
  • 讀畢需時 14 分鐘

【雜論微言】001

佛法是宗教嗎?

 

有的人說是,有的人說不是,其實說是或不是,都和佛法毫

無關係。佛法,應該是一種方法,透過這個方法使有情眾生

能澈底的認識自己是五蘊熾盛、隨業受報的無智凡夫;認識

世間的真相,是憂苦、染污、繫縛,非究竟的安樂、自在、

解脫,而此憂苦、染污、繫縛,為從眾生的貪欲、嗔恚、邪

見等煩惱產生,如要超脫繫縛,離苦得樂,轉染污為清淨,

就必須思惟正確的人生之路及修學改變的方法。

 

當一個人因修學佛法而證得智慧,並運用智慧讓自己的人生

更增上、更圓滿之時,他也會興起一念的慈悲心,想要幫助

他人同獲解脫,於是便去研究一套如何引導、教化眾生的方

法,這即是波羅蜜門。

 

在佛教的習慣上,把只顧自求解脫的人叫小乘聲聞,把誓願

悲濟一切、自行化他的人叫大乘菩薩。小乘最高可證到阿羅

漢的境界,大乘則能圓滿無上佛果。綜合來講,佛、菩薩、

阿羅漢都是了解真理的,祂們所演說示現的法,就叫做佛法。

 

弘揚佛法,從一人、少數人,到無量多數人;從一個角落、

地區,到徧傳世界各地;從人道、天道,然後普及一切的八

部眾,形成一種極為龐大的團體~~教團,依著佛的教法結合

、組織,制定共同遵守的規約~~戒律,和共同信奉的教義~~

經典。久而久之,大家彼此產生共識,稱呼這個教團為﹝佛

教﹞~~由佛陀的教法所結合的教團。

 

照這樣看來,佛教應可以是宗教了,為甚麼有人說不是呢?

茲先闡明,要建立某個論理之前,必先給其下一個定義,或

者設立範疇,否則談了老半天,可能彼此之間沒有交叉點,

甚至不知所云。譬如有甲乙丙三人,甲住在乙的東邊,丙住

在乙的西邊。

有一天,甲對丙說~~

乙的家在西邊。

 

丙聽了立刻反駁說~~

不對!乙的家在東邊!

 

同時認識三人的丁聽了,就說~~

甲說的西邊,等於丙說的東邊!

 

這時一位外地路過的戊聽得莫名其妙,心裡想~~

東邊怎會等於西邊呢?

 

這就是對同一事物沒有設立固定的範疇所引生的困惑,假如

對同一名相,而個人設立的範疇、意涵不同時,也會形成各

說各話的偏執。譬如甲說﹝此心是清淨的﹞,乙說﹝此心是

汙染的﹞,丙說﹝此心非淨非染﹞,丁說﹝此心亦淨亦染﹞

,戊說﹝此心非不淨亦非不染﹞,五人彼彼論諍,互不相讓

。這時,有智慧的己聽了,就說~~

以己為高、為崇,貶抑他人,位貪;堅持己見,互諍互鬥,

為嗔;一味表現自己,不解知對方想法,為痴。破和敬精神

,毀戒;因爭論而心神不安,失定;不識眾生心,不證緣起

性,無慧。

 

另一位庚在旁一聽,也開口說~~

各執所知,各抒己見,眾生本然也!論即有諍,因緣如此也

!誰是誰非,皆可也!

 

這樣下去佛法還會成立嗎?究竟還有誰要趕緊斷除煩惱、了

脫生死呢?是故,不管誰來替宗教下一定義、設立範疇,仍

舊會有論諍,會遭到質疑,此理不可不明。蓋以權巧方便攝

受接引,令其各修各的、各證各的而已。古來世界宗教繁複

多樣,佛教宗派如林,倘能殊途同歸,何妨百花齊放?

 

宗教的涵義

 

現在略明宗教。

宗教一詞是中國的說法,用宗教來翻譯西洋的神教,將使宗

教的涵義混淆。猶如用禪讓政治的﹝禪﹞之聲音翻譯禪那的

﹝禪﹞,其實兩者的意思毫無關聯,其他如般若、佛陀耶、

菩提薩埵、阿羅漢等都是梵語的音譯。

 

關於宗教的涵義,這裡不從固定的模式或舉出各家見解,而

是將佛教思想的宗教觀與西洋的神教或一般民間神教信仰並

列探討。大概解釋如下~~

一、佛教的宗教

  ﹝一﹞依經典立論的言教,稱作教門;直指本心,見性

     成佛,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稱作宗門。菩提達

     摩的四行二入文中,有分理入和行入,理入即﹝

     藉教悟宗﹞,教是三藏教理,宗是禪門心法,合

     稱宗教。

 

  ﹝二﹞天台宗立五時八教,華嚴宗立小、始、終、頓、

     圓五教,其中有句話說﹝分教開宗﹞,即佛陀為

     適應教化對象而開演的教法,名教;教法中闡釋

     的根本旨趣 ,名宗。

  ﹝三﹞大乘八宗的禪、密、律、淨土,志在修行,印證

     經義,為由弘宗而後演教;三倫、法相、天台、

     華嚴,藉所依的經論解義,引導修行,為入教而

     後歸宗。

 

  ﹝四﹞後世佛子將佛菩薩神格化,仰信其威德神力能加

     持庇祐,消災降福,則此宗教與神教同類。

 

二、西洋和一般神教的的宗教

  對具有超能的神祕力量或現象賦予意義,視為絕對理想

  的主體,因此生起了怖畏、尊崇、神聖的心理,由是信

  賴而歸依,進行祭祀、祈禱、禮拜,並組織教團,訂定

  戒律和教義,作為行為準則與生活規範,以期能安身立

  命﹝受庇祐﹞,及向上發展﹝往生彼處﹞的宗教信仰。

 

不論佛教、西洋的宗教或一般民間神教,最後的發展都有某

種程度的組織型態、共同的信仰﹝教義、教法、神祇﹞等、

共同的規約,結合成宗教團體,這又因時代環境的變遷,可

分成舊有宗教、新興宗教及宗教改革者三面向。

 

宗教的類別

 

要明確解釋宗教的涵義很不容易,但如採用當前各宗教的信

仰對象、內涵與方式來分析,可作如下類別~~

一、直接的宗教分類

  指那些都有真正的宗教信仰者,大別為﹝多神教﹞和﹝

  一神教﹞。

二、非宗教的分類

  即從哲學思惟或人本立場架構出信仰的對象者,分為﹝

  汎神論﹞和﹝無神論﹞。

 

直接的宗教分類

 

對於自己所信仰的宗教,有著強烈的依歸,視其神祇為最崇

高、最神聖,不可侵犯、褻瀆。

一、多神教

  崇拜多種神祇,某些有主從之分,即除了主神之外,還

  有為主神服務,供主神使喚,或與主神合作關係的祂神

  。如媽祖廟的媽祖為主神,千里眼、順風耳就是替媽祖

  服務的祂神。另有不分主從關係,如民間信仰的河神、

  山神、樹神等,常被並列供奉。

 

多神教的起源,大多屬於未開化的原始信仰,當初往往是低

級而盲目的,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便將之賦予意義和理想

,逐漸轉化增上為高級神。如祭拜祖先的過程中,後世的子

孫因感應而神話了祖先,安立一個神名,又有一些被世人景

仰的英雄豪傑,最後紛紛當神。諸如此類,不勝枚舉。

 

至於後期的佛教,一則把佛菩薩天神化,一則將各地區原始

信仰中的鬼神加上了佛菩薩的名號,讓那些鬼神從地區性的

崇拜,一一的跑進佛教裡面,再傳播到世界各角落。然後,

又經過重重翻譯、詮釋的程序,鬼神們全部來無影去無蹤,

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可慈悲、可憤怒、可歡喜、可殺戮,

可降福消災增慧、可懲惡除害降禍,這就是人性化的天佛、

天菩薩了。﹝有別教的人士批評佛教專搞偶像崇拜,即依此

說項。事實上,他們真的弄錯佛教了,這也是定義和範疇不

明,造成雞同鴨講、牛頭不對馬嘴所致。﹞

 

二、一神教

  獨尊一神為最高權威,其他縱有諸神,也僅是從屬而已

  。﹝尊重信仰自由,本文不做說明﹞

 

上述均有明確的信仰對象,為狹義的宗教分類。

 

非宗教的分類

 

若從廣義的分類,可包括被狹義的宗教徒及錯解宗教涵義者

歸納為﹝非宗教﹞的二類。

一、汎神論

  屬於哲學性的理論宗教,非實踐性的信仰宗教。

  此又分二種~~

  ﹝一﹞無處非神

     自然界一切的人事物都有神的存在現象,常住不

     變,絕對永恆。

  ﹝二﹞我中有神

     如奧義書中的﹝梵﹞,是一種清淨的人格神,指

     人人皆有此神格,可透過修行達到 ﹝梵我一如﹞

     的最高境界。

 

汎神論者否定有與自己相對性的神祇,意指離開了萬物本體

,並無祂神。

 

二、無神論

  反對神的存在及神的意涵,否定有超自然的現象,不相

  信任何宗教的成立必要與價值。無神論的派系眾多,其

  思想十分混亂,有主張絕對唯物主義者,有部分承認超

  自然現象者,但綜合來說,不外乎倡導﹝理性至上、科

  學最高、經驗第一﹞ 。

 

佛法是有神論或無神論的觀察

 

另外,也有人將世尊的法歸入無神論,這是很有問題的。要

正確理解世尊的法,應以全方位觀察佛教整體,才能澈底釐

清,否則非常危險。這裡分三個面向來說明~~

 

一、不崇拜偶像,但非無神論。此分法歸依和方法論 ~~

  ﹝一﹞法歸依

     世尊曾囑咐弟子應當﹝法歸依、自歸依﹞ ,不可

     歸依外在的神祇,即是主張不崇拜偶像的具體明

     證。目前佛教界為信眾辦理進入佛門的歸依儀式

     ,有所謂的﹝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的三歸

     依,其中心思想仍以﹝法﹞為尊,如其無法,則

     非歸依處。想仍以﹝法﹞為尊,如其無法,則非

     歸依處。

  ﹝二﹞方法論

     佛法是一種方法學,在教學上運用三個方法,依

     之架構了理論。

 

     一是緣起論,為指導眾生如何認知世間的事物,

     是因緣假合,緣起則有、緣滅則空。又指,凡一

     切緣起的,其本質都是空性。

 

     二是解脫論,為指導眾生內觀自我,有否自體愛

     、有否雜染、有否邪見執取,從而捨離,解脫無

     明煩惱。


     三是救世論,為立基於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理應

     慈悲平等看待,以無量方便隨順救度,皆令離苦

     得樂。

 

  這三論是佛法住世的根本,由此所形塑的佛、法、僧三

  寶,均不離三論。

 

佛法,自是以法為準則,使自己的思想次第增上。是重視自

力淨化的,從對於佛的智慧、教法、人格、行為的仰信,進

而跟隨、學習,達到生命價值的圓成。在這個立場上,無法

講祂是有神論或無神論。

 

其次,在佛法的思惟中,不是在講一個事物是有或無,而是

直觀那是甚麼!所以,佛菩薩雖非神,但有神論或無神論都

非佛法,應該這樣說~~

那個被世俗作為神的認知,究竟是甚麼?

畢竟神不神都是人所賦與的,理應探討其在對應認知的定義

、範疇及其精神、內涵,而非諍辯有無,以免墮入兩邊繆見

 

二、佛法的神通之探討

  諸經中均有談到神通的問題,最基本的是六通~~

  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足通、漏盡通。

 

  這是禪定與智慧具證,獲得解脫生死的神通。試想,有

  了六通的人就算他不是神,但凡夫會怎麼看待呢?當然

  是﹝奉若神明﹞啊!


  六通還算基礎而已,如果證得佛菩薩的境界,則神通力

  又更高層了,不但能知眾生心加以方便攝受,亦且能用

  種種神變,降伏天魔外道,令一切眾生歡喜起信、虔誠

  歸敬。此時,眾生對佛菩薩的心態,早已將祂絕對的神

  化。這是很正常的信仰心態,只要不是過度迷信,亦有

  救世的功能。

 

  然而,佛教與神教的信仰差別在於~~

  佛教的佛菩薩並非與人相對立的神,而是人人皆可透過

  修行達到的境界。神教則神是神、人是人,不可混同。

  如此,怎能逕將佛法理論歸類為有神論或無神論呢?

 

三、佛經中諸神的產生

  佛法的主張有六道,其中的天道與阿修羅道,被稱天與

  神,但他們的果報仍屬三界輪迴,無法解脫。因此,正

  確說法應為~~

  只有佛才是圓滿究竟,而神是不究竟的。


  又,經中屢提起河有河神、山有山神、樹有樹神等,也

  應歸類在六道裡面,至於如何分類,本文不作探討。


  六道裡的神,不是佛教徒信仰的對象,而是被指出~~

  縱使你是神,也仍然有無盡的煩惱,及對事物的無知。

 

是故,以佛法觀察佛法的立場,非有神論,亦非無神論。畢

竟,佛法是依修行而悟道,並非文字上的解說,因為文字解

說涉及該理論的範疇與立足點,有時根本沒有交集。

 

此乃每個人的業障、果報、知識、經驗、想法、感覺都不同

,對於文字的理解自然不同。倘若透過修行,當事人是否獲

得安樂解脫,是否能放下對世間的執取,捨離世間價值觀,

則不須爭議。那是一種呈現於眼前的真實。所以,生活於叢

林或在自己設定的環境中,如何用修行的心態來過,是非常

要緊的。

 

佛法是不是宗教的分析

 

佛法,本指佛的教義、教法,其後,在佛法的傳佈過程逐漸

衍生教團組織,便被稱為佛教。到了後世混稱,或講佛法,

或講佛教,此處依混稱的內涵論述。

 

關於佛法是不是宗教的問題,分成五個面向來探討~~

一、從神教的立場探討,則佛法不是宗教

二、從佛法的立場探討,佛法算是宗教

三、從對宗教的認識來說,佛法也可以是宗教

四、從認為佛法是宗教的立場

五、從認為佛法不是宗教的立場

 

一、從神教的立場探討,則佛法不是宗教

 

一神教有其崇拜的神祇,那是有別於人類或任何生命體的自

然神靈,是最高超且獨一無二的,也就是說,神就是神,人

絕對無法取代、模仿神,只能向神服從或請求。

 

多神教則崇奉眾多神祇,各種神的能力、神通、權位不一定

相等,卻亦是與人及任何生命體相對的,唯此多神教信仰會

產生靈媒,可以讓某些與人類有緣的神祇之靈體,進入靈媒

體內,藉以傳達神旨。此行為在一神教中較不會發生,但一

神教到後來也有發展出像靈媒或所謂與神溝通者的角色。

 

反觀佛法﹝佛教﹞則不然。佛法沒有設立最高且唯一的神祇

,亦不認為有眾神可供人膜拜。縱使諸佛菩薩神通廣大,受

到眾生的虔敬信奉,也只是超越凡夫的能力,不是神。況且

,每個人都可依修行淨化心靈,證得智慧,最後與諸佛菩薩

的境界相同。

 

神教的神,非人,亦非人能及,所以神與人不平等;佛菩薩

可由人成就,所以眾生與佛菩薩的本質平等。如果神教是宗

教,則佛法不應稱作宗教。

 

二、從佛法的立場探討,則佛法算是宗教

 

依著佛法,可以讓人信仰、依歸、尊崇,並組織教團,具有

俗世宗教的一切要件,且由眾生對諸佛菩薩的渴望加被,猶

如對神祇的心態。

 

是則,佛法所架構的佛教,算是一種宗教!

 

三、從對宗教的認識來說,佛法也可以是宗教

 

甚麼叫對宗教的認識呢?即為就宗教的本質、精神、運作方

式立論,如說宗教所必要的教團~~有共同的信仰、規約﹝或

叫戒律﹞、教義、組織,則依佛法組成的教團也具備這些要

件。是故,佛法也可以是宗教。

 

然而,為甚麼不直接說﹝佛法就是宗教﹞,卻用﹝可以﹞來

敘述呢?原來一般有佛法正知見的人,縱使他不否認神的存

在,但心裡是不信奉神的,因為他認為神的果報等級不高,

且仍在六道輪迴,唯有解脫的佛菩薩才是最究竟,值得信奉

、依歸。至於成立教團,只不過是傳法度眾的權巧方便,所

以,用﹝可以﹞表詮,概指,在佛法傳播的現實因緣環境之

下,即使沒有教團,﹝不可以﹞也沒關係,根本不會影響絲

毫。

 

四、從認為佛法是宗教的立場

 

把佛菩薩神格化的佛教徒,理所當然地認為佛法是宗教,進

而彼等膜拜、尊崇的對象,還擴充到天龍鬼神之類。這樣的

信仰與神教是一樣的,甚至越往後世,越深入民間,越能發

現神佛不分的情形。

 

事實上,佛教於東漢末年剛傳入中國時,完全是典型的神教

色彩,後來,經典逐漸譯出,有人依之修行、研究,才發現

佛法不是神教,到了禪宗興盛的時代,更加闡明宗門與教門

及藉教悟宗的思想,創發以人為本,得以﹝直指本心,見性

成佛﹞,澈底推翻有外在的神可供作人類崇奉的信仰。爾來

,禪宗的修行團體在佛教界都是最龐大的,不但組織嚴密,

教法也最嚴格,也可將其作宗教團體看待。

 

五、從認為佛法不是宗教的立場

 

一般神佛不分的佛教徒應不能接受﹝佛法不是宗教﹞的論點

,但修學禪觀者或可領會其意,如專研教理者,有贊成也有

不贊成的。

 

這是凡夫計名字相,執取不放的顛倒,故佛陀施予四悉檀教

學,應病設藥,以八萬四千法門,度化八萬四千眾生。

 

佛法是不是宗教,就看你是誰,站在哪個立場來觀察了!

 

 

從佛法本身來探討宗教的內涵

 

上述已經說明了究竟佛法是不是宗教,均無損佛法的價值及

救世功能,為使學者更加體認此點,復用佛法的思惟,站在

佛法的立場﹝與其他宗教無關﹞,來探討宗教的內涵。以方

便釐清~~

如何肯定佛法是宗教?及,當談論佛法不是宗教時,其觀察

的角度為何?

 

一、隨順世俗諦,肯定佛法是宗教

 

佛陀說法,總是從每一個生命體的五蘊身心說起,如十二緣

起的﹝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此等五蘊身心相

互依存、生起的生命自體,為世間現象中不爭的事實。

 

佛法講人﹝眾生﹞,一切的眾生在三界六道依惑、業、苦流

轉不已,這個面臨生死的問題,不管你信不信任何宗教,都

一樣離不開。因此,這裡的﹝宗教﹞觀,正表示出~~

佛法不但是真正的宗教,而且是一切眾生都須要的宗教。

 

但很顯然的,佛法因隨順世俗諦,統攝了世界上一切的宗教

,卻又不被彼類宗教所涵括。

 

二、善依勝義諦,說佛法不是宗教

 

前說隨順世俗諦而立一切法,所以揭示了﹝佛法是宗教﹞,

此由眾生本就信心怯弱,對於了脫生死,成就圓滿淨土的旨

趣,無法相應與志求,所以揭示﹝佛法是宗教﹞,使眾生猶

如看到明亮的燈塔,有一處信仰依歸的方向。

 

這裡則依勝義諦的思惟另行詮釋。

佛法的緣起論,是與其他宗教不共的。中觀論說~~眾因緣生

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一切法是因緣法,緣起則有,緣滅則空。智論說﹝入畢竟空

,寂諸戲論﹞,指一切的緣起皆無自性,絕對空寂。今立假

名者,以凡夫所對的諸法宛然存在,須給一個相用來令其憑

藉。如智論說﹝出畢竟空,嚴土熟生﹞,即為度眾的大悲心

行。

 

然而,不論說空說假都是權巧方便,應當非空非假、即空即

假,始得離言絕相,入中道正見。

 

觀此緣起法,作佛法不是宗教的立論。

 

結語

 

欲探究佛法的理論,應從安立此法的因緣~~時空、環境、說

法者、聞法者來解析,切切不能徒自名言假相去分別。譬如

空和有,在吾人看來是相對立,但事實上,空,指的是緣起

法的理體,而有,則為緣起法的事相,藉事顯理,由理知事

,故無理外的事,亦無事外的理,不可從文言名相上生起執

著而不放。其他如生和滅、垢和淨、一和異、斷和常、來和

去等,都有同樣的道理。所謂證即不證,煩惱即菩提,說法

相者即非法相,生死涅槃皆如昨夢,比比皆是。

 

因之,研讀典籍或聽經聞法,慎勿緊咬一字一句的解釋,應

起正思惟去諦審文言背後的真相。也就是說,表面上的同一

名相,往往有著彼此認識的涵義、範疇,及立論因緣的差別

,倘若率爾拿來評析誰對誰錯,作為抉擇的標準,就成了凡

夫研究﹝佛學﹞,而非修行人修證﹝佛法﹞。

 

昔時世尊欲令眾生傚倣信受,於是示現六年苦行,澈悟出超

越凡夫外道的正見。並且在娑婆四十五年的傳法歷程中,點

撥了學法之妙,無非﹝巧慧一心﹞、﹝知所權變﹞,不管哪

一思想體系、哪一個宗派,只要能讓眾生斷煩惱、得解脫,

引領其發弘誓願,上求下化,創造安樂圓滿的淨土世界,那

就是正法,值得跟隨依歸。如不然,天天舞文弄墨,以此文

言假相架構自家論述,或與人諍辯高下,弄得是非紛起,平

日裡則形同俗人,遇境顛倒,貪嗔不止,這就不是佛法的意

旨了。

 

所以,佛法是宗教也好,不是宗教也罷,但能運用禪觀作如

是正思惟~~

一、此是何法?此法顯何種理趣?

二、說此法者誰?有何體證敢說此法?何因何緣說此法?

三、我何人也?我在哪裡?我聞得此法且正見此法嗎?

四、此法是僅依名相判別而立?或真能發明心地,阻絕一切

  而頓超直入?

 

須知凡夫有不聞而悟者,有聞而不悟者,有聞漸而悟頓者,

有聞頓而悟漸者,有雖多聞而小契,有少聞而圓悟,有聞正

卻思邪,有聞邪反思正,根性不等,受解緣別,焉用一句俗

世的﹝佛法是宗教嗎?﹞就將之陷於思考的歧路。如是佛法

是否為宗教的問題,嘎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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