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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建築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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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二一地震的教訓告訴我們,臺灣仍有極大多數的老舊建築,存在耐震能力不足的問題。因為早期制定的建築規範,其耐震係數較低,而現今由於斷層的發現、地震工程技術及建築技術的精進,所以耐震設計規範不斷地被修訂。

因此,老舊建築的耐震能力,以現今的耐震規範標準來看,有可能不合格。【尤其是921地震以前,完成取得建築執照的建築物部分】

現今台灣地區老舊建築物普遍耐震設計不足,自實施容積率以來,大樓建築鼓勵1樓採開放空間設計供民眾使用,並獎勵一定比例建築面積,以致產生牆體變少、挑高1樓,且未增加大量剪力牆設計、還有店舖及騎樓式設計,產生無法抗震的『軟弱層』建築物,使房屋坍塌不可避免。

經統計1999年以前之建築物,使用執照達120萬件以上,分析該期間建造之建築物,其耐震性能恐與「老舊」公有建築物類似,約有40%以上無法符合現行耐震設計標準,須有補強或重建之必要。

建築物遇地震產生三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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